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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尾村防贫监测对象摸排
发布时间:2021-09-01 10:41:51
附件9
_2021_年广东省防贫监测对象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级市 县(市、区) 防贫监测对象合计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原脱贫户数 不稳定户占比(%) 其中有劳动能力户 其中无劳动能力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原脱贫户数 不稳定户占比(%) 户数 人数 原脱贫户数 不稳定户占比(%)
揭阳市 榕城区 2 3 2 3 5 40.00  0 0 3 0.00  2 3 2 100.00  0 0 0 0
说明:1.上述三类监测对象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低于9576元即2020年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核查。惠州市、江门和肇庆市部分县(市、区)可按2020 年三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以下核查。
      2.核查农户年收入办法是,从农户申报监测对象的当月起,计算前12个月份的收入总计,作为监测其收支状况是否低于当年收入监测值的依据。
      3.此表由地级市汇总辖区县数据并审核后于6月30日前上报省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