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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21:07:56

关于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关于暂停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4月27日8:00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止运行,新旧信息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有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切换上线期间各医保经办机构业务

2021年4月19日8:00至4月27日8:00,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镇(街)经办点暂停办理医保前台线上业务,暂停期间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并做好业务受理手工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完成后再进行申办、审核等系统操作,办结时限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

二、切换上线期间各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2021年4月22日20:00至4月27日8:00,暂停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联网结算(含本地、省内和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和各项备案业务。2021年4月22日前达到出院标准的,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切换上线期间新入院的,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录入;省内、跨省异地就医因系统原因未能正常联网结算的,请指引参保人垫付相关费用后按参保地零星报销要求申请相关医疗费报销。

2021年4月27日8:00恢复联网结算业务。


请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镇(街)经办点、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请广大参保人谅解。


附件:全市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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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来源:揭阳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