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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议事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30 16:24:42

协商议事制度

一、议事内容。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社区居民对日常生活的关注点,集中表述他们对社区工作的诉求。每次议事会的主题应根据当前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批评确定,社区设立专门的意见箱接受居民的投诉。

二、社区议事组织 。社区议事会由居委会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议事会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联系驻村领导、与议事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应请上级主要领导参加。

三、参与议事会的居民代表的组成。参与议事会的居民代表由居民自愿报名或社区居委会推荐、委员会确定,人数以30人至50人为宜。

四、议事会的程序

1、社区居委会在议事会举行的三日前,公告议事会的主题、日期、地点和居民代表名单。议事会应安排专人记录;    

2、主持人通报与会人员情况;

3、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居民代表围绕主题发言,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代表面对面交流;

4、主持人小结。

五、议事结果的处理

1、将居民所提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属社区职权范围内的,由社区按照政务公开承诺制度予以解决。

2、对涉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社区应会同相关部门将答复意见、处理措施回复居民代表。

3、对意见建议中,暂时解决不了的事项,应当有明确的意见,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