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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马社区保洁工作“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16 09:30:41

榕城区中山街道 店马 社区保洁工作

“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根据“一事一议”有关原则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现就社区保洁工作有关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

    一、基本情况

 本社区现有户籍人口 5845 人,常住人口约 1830 人。商铺  169  家。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   5.5  吨,现有保洁人员  8  人。目前垃圾清运方式主要是由群众自行将垃圾送至垃圾装运点后,由保洁员定期清运,清运压力巨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未能彻底根治,长效管理措施尚未建立。

  1. 工作目标

     为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达到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根据社区实际和人口分布情况,计划由社区统一购置保洁工具,并聘请保洁员 3 人,每人每月工资 1500 元,每日由保洁员定时到各户收集垃圾并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2. 实施办法

        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按照每人每月 1 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收取保洁费;商铺商户按每月   15    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预计月可收2535元,以上三项预计可收4365 元。收取的保洁费用专项用于保洁工具的购置和保洁员工资发放,不足部分由集体负担,收支逐月上墙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3. 工作机构

        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成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经社区“两委”会议决定后,按程序由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店马  社区居委会

    2017 3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