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中山街道 店马 社区保洁工作
“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根据“一事一议”有关原则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现就社区保洁工作有关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
一、基本情况
本社区现有户籍人口 5845 人,常住人口约 1830 人。商铺 169 家。每日产生生活垃圾约 5.5 吨,现有保洁人员 8 人。目前垃圾清运方式主要是由群众自行将垃圾送至垃圾装运点后,由保洁员定期清运,清运压力巨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未能彻底根治,长效管理措施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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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为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达到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根据社区实际和人口分布情况,计划由社区统一购置保洁工具,并聘请保洁员 3 人,每人每月工资 1500 元,每日由保洁员定时到各户收集垃圾并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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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
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按照每人每月 1 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收取保洁费;商铺商户按每月 15 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预计月可收2535元,以上三项预计可收4365 元。收取的保洁费用专项用于保洁工具的购置和保洁员工资发放,不足部分由集体负担,收支逐月上墙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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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成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经社区“两委”会议决定后,按程序由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店马 社区居委会
2017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