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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队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11 16:31:08

扶贫工作队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以及习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做到九个“落实”。

  1. 落实精准识贫。按照“区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

  2. 落实申报程序。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会同村委会对农户家庭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7天,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3. 落实建档立卡。在相对贫困户逐户实行精准识别后,要逐户建档立卡,录入电脑,长期公示。

  4. 落实帮扶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三年有规划。确保扶贫对象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实现精准脱贫。

  5. 落实帮扶到户。确保相对贫困户稳定脱贫,是驻村工作队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六个精准”要求,采取“五个一批”,实施“十项工程”,帮扶措施“一户一法”,精准施策,落到实处。

  6. 落实组织建设。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骨干队伍。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制度。

  7. 落实社会扶贫。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和各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发动乡贤反哺家乡参与精准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特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支持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士、企业家等参与扶贫活动。

  8. 落实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各级各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积极争取派出单位、行业和社会扶持资金。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9. 落实工作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洁身自爱,遵守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规定。分类整理扶贫工作资料,定期向区扶贫部门、派出单位汇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终要对扶贫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