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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涉重点地区人员来我街道防疫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25 11:16:51

关于进一步落实涉重点地区人员来我街道
防疫要求的通知
 


各社区(经联社)、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工作,现就涉湖北省及重庆市、安徽省毫州市、浙江省温州市和江西省赣州、抚州、新余市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榕人员防疫登记管理及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各社区(经联社)辖属网格管理人员对辖区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上门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八个一”抓落实,重点检查企业员工名册是否实名登记,是否落实必要的防控措施,员工是否有落实防控措施(戴口罩),各社区企业复工情况每天上报街道企业办。联系人:林泽宏,短号6558
二、涉湖北省来我街道人员由所在网格纳入登记造册,上报街道计生办后,转送区中心医院取检(咽拭子)、CT健康检查并集中到留观点隔离,经检验无问题的,再由相关社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解除管控(其中属企业员工或探亲访友的,由所属企业或其亲友落实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由梅云卫生院协调“三人工作组”上门测体温。
三、涉其他六市重点地区来我街的人员,由所在网格和社区纳入登记造册,上报街道计生办,计生办联系梅云卫生院开展咽拭子检验排查,各相关社区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其中属企业员工或探亲访友的,由所属企业或其亲友落实居家隔离),并由社区网格员和网格医务人员按规定上门测体温,体温情况每天报梅云卫生院汇总;同时社区要落实专人监督不得离家、外出或接受亲友探访,避免出现潜在传播隐患。
专此通知,请各社区(经联社)、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梅云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