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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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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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会,下同)讨论拟确定入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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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入党申请人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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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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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申请人公示情况登记表》,上报组宣办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召开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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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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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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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上报组宣办
三、发展对象阶段
召开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已培养考察满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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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党员发展对象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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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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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上报组宣办
四、预备党员吸收阶段
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吸收预备党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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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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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党工委预审,街道党工委对预备党员情况进行预审,发放《关于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的批复》、《入党志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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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宣读街道《关于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的批复》,提交支部会讨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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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部会讨论、表决吸收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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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会表决结果及相关资料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五、预备党员转正
召开支委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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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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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委会公布公示情况,拟确定召开支部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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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上报组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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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支部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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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会表决结果及相关资料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