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载德 以法养德
发布时间:2019-12-23 09:54:29
以法养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发挥着对道德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法治是一个综合体,不仅包括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还包括执法和司法体系。通过严格执法,利用法治具有的稳定性、普遍性、权威性和强制性,能够保证道德建设顺利进行。那些同时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原则的执法活动,实质就是价值标准和伦理道德在经济社会领域中的体现,是执法主体自身所处的比较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其本身的道德风范和境界与精神面貌,会对社会起到示范作用,成为推动法律贯彻落实的坚实力量。特别是,针对医疗卫生、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强化执法力度,使败德违法者受到惩罚、付出代价,就是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凝聚人心。而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基本功能在于定分止争、惩恶扬善,蕴含着社会的基本价值导向,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选择。“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的过程并非机械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过程,而是涵摄价值衡度和价值选择的过程。公正司法意味着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意味着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一份恰如其分的司法裁判应当有助于激发人向善的天性,引导社会向上的追求。这要求我们的司法,既必须坚持法治,以程序的方式来促进公正或正义,又要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入情入理,辨法析理,并在“法”与“理”之间建立起有说服力的关联,在界分清楚权利的同时,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强调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另外,在纠纷的处理方式上,也要尽可能地多元化,在满足社会主体多样化的司法需求的同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司法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