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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0 08:56:47

一、值班工作安排由社区“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值班,同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值班。值班人员和时间保持相对固定,并将值班安排表和人员联系电话向群众公开。

二、值班人员全天候值班,主要职责如下:

1、处理社区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传达和反馈工作,协调解决党员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为群众提供政策、业务咨询,代为办理各种审批事项。

3、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要立即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5、接待上级督查和外来人员办事。

6、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人员按照“谁值班、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社区日常事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对在值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应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属于社区管理的事项,由值班人员随时受理和处置。对不属于社区管理的事项,及时报告社区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

五、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在值班期间必须全天候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经社区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六、值班人员对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理,暂时不能办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向群众承诺办结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圆满解决。

七、值班人员履职期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社区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