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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潮社区“门前三包”巡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5 20:36:00

凤潮社区“门前三包”巡查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扎实推进“门前三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成效。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榕创文办〔2016〕12号)和《凤潮社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实施“门前三包”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  巡查以网格为块,各块巡查员向社区负责。

第二条  “门前三包”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按章办事,有依有据。

第三条  “门前三包”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我社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商铺、住户。

第四条  “门前三包”动态巡查实行干部分片包干,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第五条  社区干部应按各自网格化管理责任范围,以两人为一组对“门前三包”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监管,包调查、包处理、包监督。

第六条  每天实施动态巡查,巡查员应对责任区域做到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及时制止违反“门前三包”行为,督促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第七条  “门前三包”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检查是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是否有“门前三包”牌子。

(二)检查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内地面是否干净整洁、即地面无痰,无果皮纸屑、烟头,无垃圾杂物、污物堆放,无污水;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是否保持整洁。

(三)检查绿化:绿化设施是否收到破坏、树木是否攀折,是否晾挂衣物、杂物,是否践踏损坏绿化带,是否在绿化带上堆放杂物和垃圾。

(四)检查秩序:建筑物立面是否整洁、美观,是否存在“牛皮癣”,门店招牌、夜景灯光以及永久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破损、残缺;是否存在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乱摆设摊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等现象;是否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是否存在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行为。

第八条  巡查员的责任;1、认真宣传“门前三包”的各项规定;2、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区、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不得曲解、不滥用职权,随意处置;3、及时发现违反“门前三包”规定行为,及时制止,及时责令改正。4、对违反“门前三包”行为进行取证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5、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第九条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违反“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落实24小时内整改;

2、第二次发给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24小时内落实整改;

3、第三次责令停业整顿,整治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许开业,并向街道和社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不再违反。

第十条  “门前三包”巡查员执勤时必须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

第十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