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头村组织活动场所摸底调查表
发布时间:2019-08-23 10:17:06
榕城区 县(市、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摸底调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炉头社区居委会 | 填报人:陈元城 | 审核人:陈桂城 | 填报时间: 2019年 7月 31日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是否有活动场所 | 产权归属情况 | 基本情况 | 无法使用情况 | 解决方式 | 备注 | ||||||||||
是否集体所有 | 是否租借 | 面积(m²) | 间数 | 层数 | 建成时间 | 最近一次修缮时间 | 是否按一厅五室配套 | 是否因破旧年久失修无法使用 | 是否因被变卖、抵押、查封等其他情形无法使用 |
是否 在建 |
是否计划新建 | 是否计划重建 |
是否计划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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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榕东街道 | 炉头村 | 是 | 是 | 否 | 300 | 5 | 3 | 2011.5 | 2018.11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备注:1、在“是否有活动场所”一栏填写“否”的,需填写附件2; 2、在“产权归属”中的“是否租借”一栏填写“是”的,需填写附件3(租借是指有活动场所但没有产权,租借祠堂、民宅、学 校、厂房等情况); 3、在“无法使用情况”中的“是否因破旧年久失修无法使用”一栏填写“是”的,需填写附件4; 4、在“无法使用情况”中的“是否因被变卖、抵押、查封等其他情形无法使用”一栏填写“是”的,需填写附件5; 5、在“解决方式”一栏中,“新建”是指择址新建,“重建”是指原址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