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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发布时间:2019-07-05 09:25:19

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如下:

一、 不在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确有住宿需求的,要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采取实体砖墙+防火门的方式进行防火分隔。

 二、保持疏散楼梯畅通,做到上通天面、下通室外,不在楼梯间的内墙上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三、防盗网应设置紧急逃生口、辅助疏散设施(缓降器、逃生软梯等)并悬挂标志。

 四、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五、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

六、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电气设备及用电开关,电器线路采用防火线槽或埋墙的方式进行保护,严禁私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等行为。

七、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浴室存放15kg的液化石油气气瓶不得超过2个。

八、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得违规停放、不得入楼入户,充电需在户外安全区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