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厝洋社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第二条 经营门面和广告牌字号使用规范、设置整齐统一;不出店、占道经营;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
第三条 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
第四条 市场内商铺严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服从指挥,规范有序。
第五条 摊位垃圾不落地,每个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规范、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六条 市场管理方负责市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公共部分由市场保洁人员负责,摊内由业主清扫。
第七条 市场要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整洁。
第八条 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第九条 地面全面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
第十条 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护消杀;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分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蟑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畅,通风换气。
第十二条 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共厕所做到专人管理,无异味。
第十三条 市场要加强对商铺、摊位卫生巡查监管,对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不整洁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警告提醒注意,罚款200元;第三次责令停业整顿,罚款500元,整顿后经申请同意方可营业。
第十四条 市场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户搞好清洁保洁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录备案。
钟厝洋社区居委会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