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党组织运作 >>党员队伍建设 >>基本情况 返回列表
西陈社区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7 15:59:52

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社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1、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自身正、办事公。凡是要求居民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居民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一身正气,从严要求,认真抓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同党和政府保持一致。不得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不得相信和传播政治谣言;不准怂恿、支持、参与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活动;不准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赌博及法轮功等活动。

    3、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社区重大事务要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不准擅自改变或不执行集体研究的决定。

    4、严格执行群众路线,关心居民疾苦,真心实意为居民排忧解难,尤其对社区弱势群体,要定期走访,了解实情,及时反映,积极协调解决困难。

    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