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03 10:51:55
社区党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织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
二、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党组织副书记及其他委员召集、主持。
三、党组织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组织委员会的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组织书记沟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组织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