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务公开 返回列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1 09:52:46


东兴街道沟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
实施方案

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民主监督和利益分配机制,切实有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必须坚持尊重历史、民主公开、依法依规、因村(社)制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一般成员资格界定,要“应给尽给”,对特殊成员界定要公开、民主,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成员资格界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尊重历史与兼顾现实相结合的原则。
要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的历史,综合考虑不同历史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劳动贡献。成员界定要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义务履行以及居住状况等因素,兼顾各类成员群体的利益,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坚持依法办事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开展,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做到流程严格、标准一致、民主公开、合法合规。同时,必须坚持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必须经成员(代表)大会充分协商、民主决定。成员界定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一人一处的原则。
成员资格原则上一人一处确认,不得重复,也不得遗漏,防止“两头占”和“两头空”。
(四)坚持县级指导、镇街领导、村社组织的原则。
成员界定在区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由本村社组织实施。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清查核实以家庭为单位,采取上门登记与定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员界定应以村为单位,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由村集体产权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界定流程
(一)组建工作架构,制定实施方案。
以村为单位,制定成员界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
(二)确定基本标准,提出界定办法。
总的要求是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以户籍关系为基本依据,结合土地承包、福利享受、居住状况以及义务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办法。
(三)人员摸底调查,农户签字确认。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界定工作。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人员摸底调查,并填写《成员资格调查确认表》(附件2)。主要核实本村在册农业人口的出生年月、农业户口资格年限等。《成员资格调查确认表》填写完毕后由户主或家庭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代为签字。
(四)汇总界定名单,提出三榜定案。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在人员摸底调查、农户签名确认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界定初步名单,进行初榜公示(附件3);对界定人员存在异议的应重新调查审核后再榜公示(附件4)。再榜公示后,成员资格界定名单报街道主管部门审核后,作终榜公示(附件5)。每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次数不少于三次。经终榜公示无异议的成员资格界定名单编制成沟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附件6)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建立成员档案,录入数据系统。经终榜公示的成员资格界定名单录入数据系统,形成电子成员档案,同时建立纸质成员档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材料归档保存。

东兴街道沟尾经济联合社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