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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3:15

(一)办事依据
《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4月发布。
(二)服务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包括以下6类人员: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二是农村低保户(含单列低保人);三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含支出型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六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其他脱贫户)等。
(三)办理条件
上述服务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一是农户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城镇住宅、公寓,不含不作居住的父辈以上留下祖屋)总计超过1栋(套)。二是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或已领取住房安全保障同类型补助的农户;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乡镇政府应提供灾损情况证明),且未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除外。三是乡镇政府或村集体已妥善安置,或已由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农户。四是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对于已分户的老人住危房,但义务赡养人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原则上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
(五)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或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村委会(社区)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程序审批。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申请审批表
2、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
3、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明、五保证明、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