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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时间:2022-11-09 12:36:11

(一)办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 号)
(二)服务对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三)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
(四)事项类型
网办类
(五)办理流程
参保人提出申请→村(社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协助通过以下途径协助办理: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5202,搜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再按照网页提示和步骤进行申请,待受理部门审核后给出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证件均可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各辖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