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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发布时间:2022-11-09 12:36:11

(一)办事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四)事项类型
网办类
(五)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参保人提出申请→村(社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协助通过以下途径协助办理: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5202,搜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再按照网页提示和步骤进申请,等待审核部门给出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证件均可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各辖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