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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居住登记
发布时间:2022-11-09 11:21:41

(一)办事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网办类
(五)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本人通过粤省事、粤居码App登录,打开户政(治安)版块,点开“申报居住登记”项目,按照软件提示及步骤进行申请,待受理部门审核后给出结果。
2、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户政业务人员审验材料→受理→审核→通知审核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地证明材料(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八)办理时限
即办
(九)办理地点
各辖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