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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准予迁入证明
发布时间:2022-11-09 11:20:09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公民所持《准予迁入证明》因丢失、损毁等原因,未超过有效期限的,可申请补领;或公民所持《准予迁入证明》超过证件有效期限,但不超过拟迁入地户口政策期限的,可申请换领。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
(五)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户政业务人员审验材料→受理→审核→通知审核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准予迁入证明》)
(八)办理时限
即办
(九)办理地点
辖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