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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3:45

(一)办事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服务对象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三)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网办类
(五)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小程序、手机APP办理:
方法1、粤省事“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
方法2、掌上12333APP“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3、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初审后由专职人员全程负责代办→镇(街)复核后交区部门审核→区部门按程序审批并告知审批结果→镇(街)通知村(社区)领取审批结果→村(社区)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2、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4、失业登记材料
第2项资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获取,经信息比对获取的信息与失业人员主张的不一致的,应当通知失业人员提供;第3项由向本省户籍所在地(非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第4项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提供。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各辖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