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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2:41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
(五)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户政业务人员审验材料→受理→审核→通知审核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手续完备的《救助管理站滞留受助人员安置呈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打拐DNA比对情况说明。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7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各辖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