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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预约
发布时间:2022-11-09 10:32:09

(一)办事依据
《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二)服务对象
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
(三)办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特困人员救助申请条件
(四)事项类型
办理类、预约类、网办类
(五)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搜索社会救助栏目;
第三步:选择社会求助申请预约;
第四步:进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预约服务进行预约办理。
2、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初审后由专职人员全程负责代办并上报→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复核后交区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并公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审批结果→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示审批结果。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特困人员申请套表
4、银行账户
(八)办理时限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十)办理地点
各辖区镇(街)党群服务中心